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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下載】遴聘申請須知-入會申請表單下載 

 

縣(市)中小企業榮譽指導員(企業服務志工)

遴聘申請須知

一、說明

中小企業處為有效運用各界人力資源,以促進我國中小企業之發展,特策劃推動「中小企業榮譽指導員(企業服務志工)」,遴聘具服務熱忱之專業人士,投入地方企業服務之志工行列,透過中小企業榮譽指導員(企業服務志工)〔以下簡稱榮指員(企業服務志工)〕積極參與各項中小企業活動,轉達政府各項施政措施,擔任政府與中小企業間的橋樑;並配合各縣(市)中小企業服務中心,建構完整而綿密之企業服務網絡。

為利推展上述制度,彙編本遴聘申請須知,供有意願者取閱填寫。

 

二、申請資格

榮指員(企業服務志工)係熱心公益並關心地方企業發展、具傳達政令及交換專業經驗之能力、無銀行拒絕往來及刑事犯罪紀錄、取得志工基礎訓練結業證明之人士,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:

(一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具五年以上企業經營經驗,且經營良好之企業負責人或經理人。

(二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具五年以上專業技術經驗之專任主管人員。

(三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具五年以上企業經營管理或專業技術經驗,並自政府機構或公民營企業依規定退休者。

(四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三年內曾榮獲國家磐石獎、品質獎、創新研究獎、菁英獎、小巨人獎、創業青年楷模(含海外者)之得獎人或得獎企業之負責人,或其推介同公司之經理人。

(五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從事中小企業投融資、經營管理、創業育成、資訊科技應用、政府法規相關議題或有助中小企業發展之相關研究,並獲得本處碩博士論文獎或其他學術研究獎項,或曾參與產學合作相關計畫,並具立案之大學院校助理教授級以上之現職學術研究人員。

 

三、申請文件

(一)申請人基本資料表。

(二)申請人專長調查表。

(三)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。

(四)一吋照片3張。

(五)志工基礎訓練結業證明。

(六)公司登記證明書、營利事業登記證明影印本、工廠登記證明影印本,其中之一。

 

四、申請期間

每年5月底前由各縣(市)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受理申請,經縣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初審、複審與中小企業處決審後始得聘任;6月1日以後提送申請之表件,則順延至下年度進行審核及聘任。

 

五、申請辦法

(一)申請資料:詳填申請資料表(附件3-1-1)、專長調查表(附件3-1-2)並檢附相關資料【請使用縣(市)中小企業榮譽指導員(企業服務志工)遴聘申請須知所附之表格或影印填寫,或至「縣市中小企業榮譽指導員(企業服務志工)網」下載。網址:http://www.e-volunteer.org.tw,下載位置:縣市中小企業榮譽指導員(企業服務志工)網/ 相關下載 / 規範類】

(二)申請方式:將上述申請資料以A4規格印製並裝訂整齊,郵寄至當地縣(市)中小企業服務中心,地址如附件3-1-3所示。

 

六、評選方式

(一)初審(書面審查):由各縣(市)中小企業服務中心依據當地服務需求,進行申請人資格書面審查。

(二)複審:由執行單位(依據制度作業要點14條)針對各縣(市)服務中心提報之初審通過名單進行票信調查,各縣(市)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根據申請人之票信調查結果、教育訓練完成與見習結果進行複審,完成後由各縣(市)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將複審結果送中小企業處辦理決審。

(三)決審:由中小企業處協同地方人士與專家學者召開決審會議,針對各縣(市)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提報完成初複審之名單進行決審作業。

 

七、注意事項

(一)所有申請人應本諸誠信原則提供確切資料,若有不實情事者,中小企業處可取消其申請資格;如獲聘後經查有不實情事,中小企業處亦保有撤銷志工資格之權利。

(二)決審後,中小企業處將函知各縣(市)中小企業服務中心,俾便辦理志工保險。

(三)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課程資訊可洽各縣(市)社政單位或其他志願服務單位,中小企業處預計4月份委託執行單位辦理北、中、南3場次,特殊教育訓練課程預計於7月份起舉行北、中、南3場次,請通過初審者務必擇一場次出席受訓,或接受線上課程並填寫測驗問卷後回傳執行單位。以上兩項教育訓練課程可至「縣市中小企業榮譽指導員(企業服務志工)網」查詢開課時間地點。凡通過初審、完成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課程與特殊教育訓練課程者,需參與該縣(市)榮指員(企業服務志工)協進會(簡稱榮協會)見習,見習期間預計為6月至10月,視該縣(市)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安排為主。

(四)執行單位恕不退回所有申請資料,請申請人自行影印留存。

(五)申請人之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妥善處理,保存1年後銷毀。正式獲聘成為榮指員(企業服務志工)後,部分相關個人資料(如姓名、公司行號、聯絡方式等)將公開於中小企業處網站或以其他適當方式供公眾查閱,如取消聘任資格或不擔任榮指員(企業服務志工),將保存1年後銷毀。

(六)獲聘任之榮指員(企業服務志工)應加入榮協會。各縣(市)榮協會聯繫方式可洽該縣(市)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或至「縣市中小企業榮譽指導員(企業服務志工)網」查詢。